运城市2024年市直事业单位引进高素质青年人才资格复审公告
来源:运城市2024年市直事业单位引进高素质青年人才工作领导组时间:2024-05-14
根据《运城市2024年市直事业单位引进高素质青年人才实施方案》的有关要求,现将运城市2024年市直事业单位引进高素质青年人才资格复审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对象
硕士研究生岗位实际报名人数与岗位拟引进人数比例不足1:5的,直接进入资格复审;达1:5的,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根据引进岗位名额1:3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员,最后一名成绩出现并列,一同进入资格复审,不足1:3的按实有人员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具体名单见附件1。
二、资格复审时间、地点
(一)时间
2024年5月20日至5月22日上午8: 30-12: 00,下午15:00-18:00。
(二)地点
中共运城市委党校A座7楼第九教室。
三、资格复审须提供的材料
(一)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与报名及考试时使用的一致)。
(二)《运城市2024年市直事业单位引进高素质青年人才报名表》一份(可在原报名网站下载,本人承诺用黑色签字笔填写)。
(三)《运城市市直事业单位引进高素质青年人才资格复审表》(附件2)一份(本人承诺用黑色签字笔填写)。
(四)笔试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参加笔试人员提供)。
(五)学历、学位资料
1.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需提供学历学位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其中: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未领取毕业证的2024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毕业院校出具的学历学位证明和《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历学位证明应说明考生基本信息、上学时间、学历层次、所学专业及毕业时间。
(六)档案存放证明
1.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需提供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出具的档案存放证明(应往届毕业生档案仍在学校存放的,由学校档案管理机构出具)。
2.已参加工作的,需提供工作单位及具有人事管理权限的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机关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需出具所在单位具有人事管理职能的主管部门同意报考意见)。
(七)引进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八)报考岗位要求中国共产党党员(包含预备党员)的,需提供所在党支部或上级党委出具的党组织关系证明材料(须明确入党时间)。
(九)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晋西北计划)、参加山西省“选聘大学生村官工作”(不含2018年以后录用的选调生)、“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特设岗位计划”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的,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人员报考“应届毕业生”岗位的,应提供合格证书及服务基层单位出具的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的证明。在军队服役5年(含)以上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报考“应届毕业生”岗位,须提供退伍证、学历学位证书和当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出具的退役证明(需明确入伍及退伍时间)。
四、资格复审递补
参加笔试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确认放弃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从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资格复审递补人选,递补工作只进行一次。若最后一名成绩并列的,一同进入资格复审递补环节。具体递补人员及详情将以电话形式通知。
递补人员资格复审时间:2024年5月27日上午8: 30--12: 00,下午15:00-18:00;地点:中共运城市委党校A座7楼第九教室。
五、其他事项
(一)报考岗位专业的资格审查,参照教育部颁布的高校专业目录执行。对报名者所学专业未列入教育部研究生专业目录的,包括高校自主设置的研究生专业、专业型研究生专业以及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专业等,由负责资格复审的引进单位进行认定。
(二)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所报岗位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的,资格复审不予合格。
(三)参加资格复审人员须在本公告规定的时间、地点,由本人持相关证件(证明)材料按时参加。未按要求参加的,视为自动放弃。
(四)请参加资格复审人员近期保持通讯畅通,因通讯方式不畅或未能及时接听电话而贻误资格复审的,责任自负。资格复审人员要注意做好日程安排及自我健康管理,加强个人防护,以免影响资格复审。
附件1:运城市2024年市直事业单位引进高素质青年人才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附件2:运城市2024年市直事业单位引进高素质青年人才资格复审表
附件3:运城市2024年市直事业单位高素质人才引进单位资格复审咨询电话
运城市2024年市直事业单位
引进高素质青年人才工作领导组
2024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