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城护理职业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来源:运城护理职业学院时间:2023-06-19
为进一步加强我院教师队伍建设,改善师资队伍结构,优化人才资源配置,促进我院教育事业健康发展,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全额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政府宏观管理与落实用人单位自主权相结合的原则;
(四)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
(五)坚持优化结构、保障重点的原则。
二、招聘对象
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所需具体要求的高校毕业生(不含2023年毕业的委培生、定向生)。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年满十八周岁;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条件;
(五)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或技能条件;
(六)年龄符合岗位的要求(30周岁及以下为1992年6月19日以后出生;35周岁及以下为1987年6月19日以后出生;40周岁及以下为1982年6月19日以后出生);
(七)专职辅导员要求政治面貌为中共党员(包括中共预备党员,入党时间以公告发布之日为截止日期);
(八)具备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按照国家和我省有关政策规定,港澳地区的中国公民和台湾同胞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享有公平竞争权利,可应聘到内地事业单位就业,应聘人员须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等相应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和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其中,非2023年应届毕业的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本科或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报考),不能报考;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和公职的;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不能报考;
3.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录、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不能报考;
4.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能报考;
5.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期未满的,不得报考;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公开招聘要求的人员,不能报考;
7.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应聘者在报名之后、聘用之前已成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或已被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招聘条件或岗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工作经历、资格证书、辞退、现役、试(聘)用期、服务期等的截止时间,均以公告发布之日为截止日期。2023届未领取毕业证的考生需如实填报个人信息并在资格复审时提供毕业院校出具的学历、所学专业及准予毕业的证明,学历学位证书须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否则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四、招聘岗位及数量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共35名,招聘岗位、数量、专业及其他条件详见附件《运城护理职业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在省人社厅官网“公开招聘”专栏、运城人事考试网及运城护理职业学院网站发布公告。
(二)报名和资格初审
报名和资格初审工作,由我院具体组织实施。
1. 报名:本次公开招聘考试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人员在2023年6月25日9:00-6月29日18:00期间登陆运城护理职业学院组织人事处网站,注册用户,填写《运城护理职业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网报上传照片具体要求为:
①务必保证上传照片为考生本人近期清晰、可辨认的白底证件照;
②照片格式为jpg,文件大小不能大于20KB;
③上传照片中头部比例须占照片尺寸的2/3,头发不得过眉,露双耳,常戴眼镜的考生应佩戴眼镜,不得佩戴首饰;
④考生不得着制式服装拍照,女性不得穿背带式服装拍照。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并签订诚信承诺书,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报考者所学专业及研究方向必须与所报专业相符,报名表所填写的专业必须与报考者本人取得高校毕业证书上所载明的专业一致。
提供虚假报名信息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处理规定》予以严肃处理。凡因信息填报有误、不全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负。
已就业人员须征得所在工作单位同意,机关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还须征得具有人事管理职能的主管部门同意。
岗位要求的专业一律参照教育部颁布的高校专业目录执行。岗位要求专业名称经教育部修改过的,根据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新旧专业对照表》,所学专业为对应专业的可报考该岗位。
报考岗位要求为具体专业的,只能以该专业报考;报考岗位专业要求为专业类的,符合该专业类的专业均可报考。
2. 资格初审和结果查询
主要审查报考人员的年龄、学历、学位、专业、工作经历、专业技术资格等信息是否符合报考岗位要求。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专业存在争议时,由公开招聘工作领导组对其专业是否符合招聘岗位要求进行认定。
报名人员在提交报考申请1日后,登陆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它岗位。如在报名截止日前尚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以修改报名信息或改报其它岗位。报名截止后,尚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修改个人信息或报考其它岗位。
3. 改报岗位
报考岗位被取消的已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可改报其他岗位。由我院电话通知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原报名网站进行岗位改报,在规定时间内未改报其他岗位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改报。
4. 开考比例
教师及专职辅导员岗位不受开考比例限制。实训指导教师岗位实际报名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应达到3:1以上方可开考,未达到开考比例的,核减或取消相应招聘岗位,并在笔试之前公告。
5. 下载打印准考证
下载打印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陆运城护理职业学院组织人事处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准考证相关内容及注意事项,做好考试准备,并妥善保管好自己的准考证,参加考试的各个环节都须携带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其他证件一律无效)。
(三)考试与资格复审
此次招聘教师及专职辅导员岗位主要采取直接面试方式进行,不受开考比例限制,实际报名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达5:1的,增加笔试环节;实训指导教师岗位采取笔试加面试的方式。
如采取笔试加面试相结合方式的,成绩采取百分制。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笔试、面试和综合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尾数四舍五入)。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直接面试的,面试成绩即为综合成绩,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为70分。低于合格分数线者不得进入体检考察环节。若2名以上应聘人员考试综合成绩相同时,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考察人选;如笔试成绩仍相同,加试一场面试,应聘人员的成绩名次按面试加试成绩排列。
1. 笔试
在运城市人事考试网和运城护理职业学院网站发布笔试公告。报考人员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按照指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笔试。未按时参加者视为自动放弃。
笔试采用集中闭卷考试方式,内容包括政治经济理论、时事政治、法律常识、科技人文知识、教育法律法规、教师职业道德等,满分为100分,笔试时间为120分钟。
2. 资格复审
在运城市人事考试网和运城护理职业学院网站发布资格复审公告。笔试考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岗位名额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资格复审的人选,若最后一名成绩出现并列,则一同进入资格复审,不足3倍的,按实有人数确定。教师及专职辅导员岗位报名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不达5:1的,直接进入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应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未领取毕业证和学位证的2023年应届毕业生可提供毕业院校出具的学历、学位、所学专业证明)、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从业(职业、执业)资格证书、居民身份证(含港澳居民)、台湾同胞需提供台湾居民往来大陆通行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以及要求的其他材料。
除按上述要求外,下列人员还要求提供以下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1)《运城护理职业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A4纸正反两面从报名系统中打印,本人承诺用黑色签字笔填写)。
(2)《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尚未领取毕业证的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在中国高等学校学生学籍学历信息管理系统查验)、《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认证报告》(在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查验),打印纸质版。
(3)已就业的须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机关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出具所在单位具有人事管理职能的主管部门同意报考意见)。
(4)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应聘人员毕业院校按照一级学科发放毕业证的,还需提供学校出具的专业证明及在校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
(6)报考职位要求中共党员的,须提供所在党支部和上级党委出具的党组织关系材料(明确入党时间)。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所报岗位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的,取消该报考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报考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若取得面试资格复审的人员确认放弃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从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资格复审人选,递补工作进行一次,不足3:1的按实有人数确定。
3. 面试
在运城市人事考试网和运城护理职业学院网站发布面试公告。报考人员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按照指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面试主要以考察报考人员的综合素质、专业素质和业务潜能为主,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天现场公布。
教师、实训指导教师岗位面试采用试讲方式,试讲主要考察报考岗位课程内容,每位报考者试讲时间为20分钟。
专职辅导员岗位采用结构化面试。主要考察面试人员的专业知识、逻辑思维、计划组织能力、分析判断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及应变创新能力等,面试答辩时间为10分钟。
面试成绩、综合成绩于当天公布。
(四)体检和考察
体检和考察由运城护理职业学院组织实施,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拟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
1.体检
体检工作有关事宜在运城市人事考试网及运城护理职业学院官网公告,必须做好必要的事前保密工作。统一到指定的市级综合性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标准按照《山西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修订)》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者负担。体检结论不合格需要复检的,考生应于收到体检结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申请,应安排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同一级别或上一级别的另一家医院复检。招聘单位、参加体检的应聘人员及家属对复检结果仍有疑义的,承担复检的医院应组织相关专家进行会诊,做出最终结论。对因怀孕不能全部完成体检项目的,按国家相关政策执行。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
2.考察
要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人选是否符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等政治要求。全面了解考察人选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度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不按规定参加考察者,视同放弃资格。
体检、考察不合格的不得聘用。因个人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考察不合格形成的空缺岗位,从报考同一岗位且考试综合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递补工作只进行一次。
(五)公示与聘用
根据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运城市人事考试网和运城护理职业学院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将拟聘用人选报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备案。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六、管理使用
事业单位法人代表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为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聘用人员在运城护理职业学院的最低服务期限5年(含试用期),专职辅导员工作满5年后方可转岗。
七、扶持政策及激励保障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中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符合运城市人才政策的可享受运城市相关人才政策待遇。
八、严肃招聘纪律
(一)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政策规定,切实做到公开、公正、公平,择优聘用。
(二)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程序,严肃工作纪律,严守工作秘密,严格落实《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
(三)应聘人员以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如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或在笔试、面试、体检、考察过程中出现作弊等违规违纪行为的,取消其应聘资格。
(四)公开招聘工作由市教育局、人社局及我院纪检监察部门监督。对公开招聘中出现的违规违纪行为,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九、咨询与监督
运城人事考试网和运城护理职业学院网站发布公开招聘工作相关信息,请报考人员密切关注,及时查询、了解最新考试相关信息。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资格条件不符合者,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
公开招聘政策和具体事宜可咨询运城护理职业学院组织人事处。
咨询电话:
组织人事处:0359-2510011
监督电话:
监察室:0359-2510018
咨询、监督电话开通时间:招聘期间工作日的工作时间。
本实施方案由运城护理职业学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组负责解释。
附件:运城护理职业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特别提示: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公布考试大纲,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培训辅导班。目前社会上举办的各类事业单位招聘培训辅导班和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组织机构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运城护理职业学院
2023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