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城市盐湖区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优秀人才公告
来源:运城人事考试网时间:2014-01-27
运城市盐湖区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优秀人才
公 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加快实施人才强区战略,建立集聚人才体制机制,着力加大高层次人才资源引进力度,为盐湖区转型跨越发展提供人才支撑,根据《运城市盐湖区事业单位“绿色通道”引进高层次优秀人才工作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现面向社会引进优秀人才,公告如下:
一、引进人才条件
1、年龄在30周岁以下(
2、年龄在26周岁以下(以后出生),取得国家“985工程”院校学士学位的统招本科毕业生(不含专升本等)。
3、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人员,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均不得报名。
二、引进人才专业要求
本次引进事业单位优秀人才的专业要求为:1、金融学类;2、城乡规划类;3、临床医学类;4、农学、畜牧类;5、公共管理类;6、新闻传播类。
以上六类专业全年引进计划为各10名,分上半年和下半年两次进行。
三、引进程序步骤
按照党管人才原则,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优秀人才工作在区委人才工作领导组的统一领导下进行,具体工作由区委人才办牵头,各成员单位根据工作职责和管理权限配合实施。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时考生应持如下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交由区委人才办进行资格审查:
(1)如实填写的《运城市盐湖区事业单位2014年引进高层次优秀人才报名表》、《诚信承诺书》。
(2)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近期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3张,并提交同底电子版照片。
2、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日的工作日,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
3、报名地点:运城市盐湖区委人才办(盐湖区委组织部420房间)。
(二)考试
对于报名人数等于或少于拟引进名额的,考试成绩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成绩达到合格以上即可录用;对于报名人数多于拟引进名额的,按照考试成绩依次择优录用。(考试的具体办法另行通知)。
(三)体检
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的有关规定组织体检。
(四)研究决定。对于通过考试、体检的人选,由区委人才工作领导组会议集体研究确定拟引进人选。
(五)试用期。事业单位引进优秀人才一律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由用人单位及其主管的组织人事部门共同签署是否聘用意见。
四、报名咨询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盐湖区委人才办负责解释。
报名咨询电话:0359-2087172
附件一:《运城市盐湖区事业单位2014年引进高层次优秀人才报名表》
附件二:《诚信承诺书》
运城市盐湖区委人才工作领导组办公室
二○一四年一月二十六日
详情请登录盐湖组工网站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