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公开招聘非教师岗位工作人员体检公告
来源:ADMIN时间:2016-03-23
运城市市直部分事业单位2015年公开招聘
非教师岗位工作人员体检公告
根据《运城市市直部分事业单位2015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方案》的有关要求,市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非教师岗位工作人员体检工作定于3月28日进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体检对象
报考非教师岗位人员根据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岗位计划招聘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具体名单见附表。
二、体检时间、集中地点
体检时间:2016年3月28日早上
集中地点:参加体检的考生请于3月28日早6:30前持本人有效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和近期一寸免冠照片1张,在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大门口(中银大道19号,资格复审时地址)集合,集中后统一前往体检医院。
三、体检费用
体检费用按国家有关标准,由体检医院向考生收取。
四、体检标准
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标准执行。
五、考生纪律
(一)考生体检时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笔试准考证》、近期一寸免冠照片1张。凡证件与本人不符或证件不全的考生,不得参加体检。不按时到指定地点集中的,作为自动放弃处理。
(二)体检期间实行封闭管理,考生应严格遵守体检纪律,接受工作人员的统一管理,不准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不得以任何方式与外界联系,违者取消聘用资格。
(三)考生不得隐瞒病史或弄虚作假,否则取消聘用资格。考生实行挂牌号体检,不得将本人姓名告诉体检医生,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四)体检前,要注意饮食,不要吃过多油腻、不易消化的食物,不要饮酒,不要服用对肝、肾功能有损害的药物。
(五)体检前12个小时内应禁食、禁水、保持空腹并请注意休息,勿熬夜,避免剧烈运动。
(六)怀孕者,事先告知医院带队人员,缓做X光检查。
体检有关事项可咨询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咨询电话:0359-2660316
附件:运城市市直部分事业单位2015年公开招聘非教师岗位工作人员体检名单
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3月23日